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?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?

2024-9-21 09:06:46来源:财经电讯

民间借贷管辖如何规定的?

民间借贷【dài】合同的管辖的规定有: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【zhù】所地或者合同【tóng】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因此,原告具【jù】有选择【zé】权,依【yī】照【zhào】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【sān】十五条规定:“两个以上法【fǎ】院都有【yǒu】管辖【xiá】权【quán】的诉讼,原【yuán】告【gào】可以【yǐ】向【xiàng】其中【zhōng】一【yī】个法【fǎ】院起诉”,既可【kě】以选择【zé】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,也可【kě】以在【zài】合同履【lǚ】行地法院起诉。

民间借贷的管辖怎么确定?

1、被告住所地

被告为自然人的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【mín】法院【yuàn】管辖;被告【gào】住所地【dì】与经常【cháng】居住地不一致的【de】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【mín】法院【yuàn】管辖【xiá】。

被告为法人或其他【tā】组织的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【mín】法院管辖【xiá】。同一诉讼的【de】几【jǐ】个被【bèi】告住所地、经常居【jū】住地在两个【gè】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【de】,各该人民法【fǎ】院【yuàn】都有管辖权。

2、合同履行地

借【jiè】贷双方就合同履【lǚ】行【háng】地未约定【dìng】或者约定【dìng】不【bú】明确,事后未达成补充【chōng】协议,按照合同有【yǒu】关条款或者交易惯仍不能确定的,以接受货一【yī】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【háng】地。民【mín】间借贷纠纷中【zhōng】所谓“接受货一方所在地【dì】”有两种【zhǒng】情形:一【yī】是出【chū】借人所在地,二是借款人所在地。也就是说【shuō】,当双方当事人【rén】就案【àn】涉【shè】借款【kuǎn】是否出借的【de】事项产生【shēng】纠纷时,借款人所在地为合【hé】同履【lǚ】行地;当双方当事【shì】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【xī】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【fēn】时,出借人所在地【dì】为合【hé】同履行【háng】地【dì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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