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天微资讯!资格复审!事关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

2024-9-21 16:13:40来源:十堰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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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21

市人社局发布

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

资格复审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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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复审方式及时间

本次事业单【dān】位公【gōng】开招聘资格复审采【cǎi】取线【xiàn】上方式【shì】进【jìn】行,考【kǎo】生应于2023年【nián】5月8日9:00—5月9日17:00之间,将本【běn】人有关资【zī】料提交报考单位接收邮箱,由各单位负【fù】责资【zī】格【gé】复审工作。考生提前提交无效,逾期、漏提【tí】交【jiāo】、错提【tí】交均视【shì】作放弃或不合格。

如【rú】有自愿放弃面【miàn】试资【zī】格的考【kǎo】生,请在上【shàng】述时间【jiān】内,线上提交放弃声明。

资格复审注意事项

(一)考生提交资格【gé】复审资料时【shí】,在符合招【zhāo】聘公告【gào】的前提下【xià】,请按照顺序一次性【xìng】完整提交相关资【zī】料【liào】,应包【bāo】含【hán】以下资料清晰扫描【miáo】件或照片:

1.《2023年十堰市直事业【yè】单位公【gōng】开招聘工作人【rén】员资格【gé】复【fù】审确认表》。

2.第二代身份证、本人【rén】签名确认的《应聘事业单【dān】位工【gōng】作人员诚信【xìn】承诺书》。

3.招聘公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要求的相应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
4.招聘公【gōng】告《岗位表》“招聘条件”要求的相关【guān】职【zhí】称证、职【zhí】(执、从)业证【zhèng】等。

5.招【zhāo】聘公告《岗位表【biǎo】》“招聘条件”中有【yǒu】工作经历要【yào】求的【de】,考生须提交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【míng】,工作单【dān】位出【chū】具的证明、劳【láo】动【dòng】(聘用【yòng】)合【hé】同、社保缴费清单、银【yín】行【háng】或单位工【gōng】资清单等相关资料,其中之一即可。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,截止【zhǐ】时间为9-21。

6.已在行政机关、事业单【dān】位工作【zuò】的正式在编【biān】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,需提交人【rén】事关【guān】系所在单位【wèi】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。

7.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要求,提交其他相关资料。

8.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【guò】程,任何环节【jiē】发现考【kǎo】生与公告招聘【pìn】条【tiáo】件要求不【bú】符的,即取【qǔ】消其相应资格,并录入【rù】诚信【xìn】黑名单。

(二)线上资格复审完成后,招聘【pìn】单位会通过邮箱回复“线上资格复【fù】审合格”或“线上【shàng】资格复【fù】审不合格,注明原【yuán】因”字样,未按照规定时间【jiān】、方式完成资格复审【shěn】或【huò】资格复【fù】审不合格的,取消【xiāo】面试资格。因【yīn】取消面试资【zī】格或考【kǎo】生自愿【yuàn】放弃出现【xiàn】的面试人选缺额,结合招【zhāo】聘单位意【yì】见,可按该岗【gǎng】位考生【shēng】笔试成绩由高【gāo】到低的顺序依次【cì】递补不超过2次。面试时间、地【dì】点等详见面试【shì】公告,面试公【gōng】告根据工作【zuò】安【ān】排【pái】适【shì】时发布。

(三【sān】)请相关考生【shēng】仔细阅读资格复审公告,按照上【shàng】述要求线上【shàng】提交资料,如有疑问【wèn】请咨询各招聘【pìn】单【dān】位。

(四)按照相【xiàng】关规定,对报名人数达到1:2及以上的招聘岗位,划定笔试卷面【miàn】成【chéng】绩为120分的最低【dī】合【hé】格分【fèn】数【shù】线,低于120分的考生,不【bú】得进【jìn】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【jiē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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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|杨坤 责编|静静终审 |彭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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