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报道:制止日本核污染水排海 需要一套“组合拳”

2024-9-21 06:57:31来源:中国青年报

9-21,日本福岛【dǎo】第一【yī】核电站核污【wū】染水陆地排放设施开始试运行。据【jù】日本共同社报道,此【cǐ】次试运行将【jiāng】持续两周,期间将淡水与海水混合后通过海【hǎi】底隧道排放到距【jù】海岸1公里之【zhī】外。如果试运【yùn】行和【hé】检查【chá】等【děng】都没有问题,核污染【rǎn】水排海准备工作最快将在本月【yuè】内全【quán】部就绪【xù】。届时那些含有60多【duō】种放射性核【hé】素的核【hé】污染【rǎn】水将【jiāng】在未来30年不【bú】断流入大海。包【bāo】括中国在内的【de】邻国一再表示,日方此举极不负责任,是将日【rì】本【běn】自身风险【xiǎn】转嫁给全人类。

当国际【jì】社会群情激【jī】愤之【zhī】际,如何运用有效手段追【zhuī】究始作【zuò】俑者的责任?接受中青报·中【zhōng】青网记者【zhě】采访的中国社会科学【xué】院【yuàn】专家【jiā】认为,向【xiàng】日本追责在实践中面临困难【nán】,但并非无计可施,维护全【quán】人【rén】类【lèi】共同利益需【xū】要各国团【tuán】结协作。


(资料图)

核污染水排海违反诸多国际法规则

“从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排【pái】海【hǎi】的【de】过程可【kě】以发现,日【rì】本【běn】政府一直在利用【yòng】日本国内法与国【guó】际法的漏【lòu】洞【dòng】,其决策过程体现了单方面垄断决策权的本质,缺乏有效【xiào】的国内和【hé】国际监督。”中国社会科学【xué】院【yuàn】日本研究所文【wén】化研究【jiū】室副【fù】研究员邹【zōu】皓丹指出【chū】,通过【guò】一系列政治操作【zuò】,日本政府确【què】立了自【zì】身在【zài】处理福岛核事故问【wèn】题中的垄断地位。

9-21,日本政府针对福【fú】岛第一核电【diàn】站发【fā】布“核紧急【jí】事态宣言”,将【jiāng】处理福岛核事故的权力全部集中到首相手【shǒu】中。2012年【nián】,日【rì】本政府又将东京【jīng】电力公司【sī】国【guó】有化,实现了【le】对福岛核事故【gù】处理的垄断决策【cè】权,不【bú】存在任何【hé】国内监督。

日本政府【fǔ】证明核污染水排【pái】海“合法性”的唯【wéi】一依据【jù】,是国际【jì】原子能机构【gòu】(IAEA)出具的【de】检测报告【gào】。截至【zhì】目前,IAEA发布了5份【fèn】相关报告,最快本月还将公【gōng】布汇总报告【gào】。IAEA在9-21的报告【gào】中称,东京电力公【gōng】司“有【yǒu】能力准确且精细地测量核电站存水中存在的放射性元素”。此言一出,国际舆论一片哗然【rán】。

在中国【guó】社会科【kē】学院国际法【fǎ】研究所副研究员、社科院海洋法治中【zhōng】心副主【zhǔ】任兼秘书长罗欢欣看来,这句话的关键是“有能【néng】力”,而不【bú】是“日【rì】本是不是真正做到【dào】了无污染处理”。“根据这个【gè】逻【luó】辑【jí】,我们也可以说,日本是一个【gè】经【jīng】济和科技都高度发达的国家【jiā】,它【tā】‘有能力’采取【qǔ】科【kē】学上更安全的处置方式,而不是【shì】将核污染水直接排海。日【rì】本为【wéi】什么不【bú】用【yòng】更安全【quán】的处【chù】置方式呢?这是因为排海【hǎi】的成本最低。”

IAEA建立在1957年《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》的基础上,规约目前【qián】有170多个成【chéng】员国,但【dàn】福岛核污染【rǎn】水工作组并非由这些成【chéng】员国决议成【chéng】立【lì】。罗欢欣指出,在福岛核污染水“监测权力【lì】”上,IAEA并【bìng】不是一个【gè】超国家的有权【quán】机构。日【rì】本不仅应遵【zūn】循《国际【jì】原子能机【jī】构规【guī】约》的国际【jì】法义务,还应遵循诸【zhū】多其他条约规定的国【guó】际法义务和【hé】习惯【guàn】国际法义务。 日【rì】本排放核污染【rǎn】水的行为违反了诸【zhū】多国际【jì】法规则,譬如【rú】,《联【lián】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第12章。该【gāi】章以45个条款专门规【guī】定了“海洋环境【jìng】的保【bǎo】护和保全【quán】”。

向日本追责须过几道关

核污染水入海将对人类【lèi】社会和海洋生态环境产生难【nán】以估量的【de】威胁。德国一【yī】家【jiā】海【hǎi】洋科【kē】学研究机构【gòu】指【zhǐ】出,福岛沿【yán】岸有世界上最强的洋【yáng】流,放射【shè】性物质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【nèi】就会【huì】扩散到大半个太平洋,3年后抵【dǐ】达美国和加【jiā】拿大。

“海洋自【zì】身【shēn】有一定的【de】吸纳【nà】能力,核【hé】污染造成的生物富积效应也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【xiàn】出来,生物富【fù】积效应传【chuán】导到人类也【yě】需要时间【jiān】。福岛核污染水以30年为单位计划排放,等到【dào】人类获取损害的有效证【zhèng】据链条时【shí】,核【hé】污染【rǎn】的危害【hài】早【zǎo】已深【shēn】入生态【tài】环境的骨髓。”邹皓丹分析【xī】说。同样,要【yào】衡量和证【zhèng】明核污染【rǎn】水【shuǐ】排海对生【shēng】态环【huán】境的影【yǐng】响也非易事。罗欢欣指出,鉴于放射【shè】性核【hé】污染本身具【jù】有不可见性和潜伏【fú】性,取证【zhèng】的最佳方案是从源【yuán】头开始【shǐ】调查,但这需要日本公开信息与自【zì】觉配合。

“理论上,任何【hé】国际组织甚至任何个人都有权【quán】对日本核【hé】污【wū】染水排放【fàng】进【jìn】行检【jiǎn】测,但根据主权管辖【xiá】原则,需经【jīng】日本政府同【tóng】意才能进入福【fú】岛。”邹皓【hào】丹指出,目前日本政府只同意国【guó】际原子能机构和韩国【guó】团体在【zài】有限的时间内【nèi】进入福岛【dǎo】考察,日本并没有【yǒu】与任何【hé】国家或国【guó】际组织就福岛【dǎo】核污染水排海【hǎi】问题【tí】建立起长【zhǎng】期的【de】监督与被监督【dū】关系【xì】,也没有与【yǔ】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。

在【zài】罗【luó】欢欣【xīn】看来,一【yī】个替【tì】代的检测方【fāng】案是,洋流方向周边各国组成区域性检测机构进行合作取证,这需要日本的周【zhōu】边国家及太平洋【yáng】岛国【guó】团【tuán】结协助,共同取证【zhèng】。

拿到证据【jù】之后,如何向日本追责也是个问题。罗欢欣表示,国【guó】际【jì】法院【yuàn】虽是国际社会最具权威性的【de】司法机【jī】关,但其【qí】对【duì】所有会员国【guó】的管辖权仍【réng】须【xū】以国家同【tóng】意为基础。2015年10月【yuè】,日本【běn】发表声明称接受国际法院管【guǎn】辖,但排除了“因海洋生物资源的研【yán】究【jiū】、养护、管理或【huò】开发而【ér】引起【qǐ】、涉及【jí】或与【yǔ】之【zhī】相【xiàng】关【guān】的任何争【zhēng】议【yì】”。此外,核污染水排海属于日本的【de】国家行【háng】为,目前的国际法只能对执行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行为的主要责任人追究责任,如东京电【diàn】力公司或【huò】实施核污染水【shuǐ】排海行为的机构负责人。

除了追究刑事【shì】责任之外【wài】,向【xiàng】国际海【hǎi】洋【yáng】法法庭申请民【mín】事措施【shī】也是一种追责途径,但邹皓丹指出【chū】,国际仲裁法【fǎ】院的判决并【bìng】没有【yǒu】强制性,因而,在当前的【de】国际秩序【xù】条件下,保护环境主【zhǔ】要还是依靠当【dāng】事【shì】国家的负责和自律。

制止日本行为需要“组合拳”

人【rén】类对于处理核事故、核污染、核污【wū】染水【shuǐ】问【wèn】题【tí】的经验少【shǎo】之又少,几乎没有先例可循。在邹皓【hào】丹看来,鉴于核污染损害的严重性,应【yīng】该要【yào】求日本政【zhèng】府【fǔ】在【zài】进行核污染【rǎn】水【shuǐ】无害认定时遵循“谁主张、谁举证”的【de】原则。“如果日本政府没有【yǒu】充分的理论【lùn】和【hé】证据证明【míng】核污染【rǎn】水排海无害,没有国【guó】内和国【guó】际【jì】的有【yǒu】效监督证明核污染水排【pái】海【hǎi】无害,没有利益攸关方认可核污【wū】染【rǎn】水排海无害,则无【wú】权单方面【miàn】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。”

罗【luó】欢欣【xīn】指【zhǐ】出,除了法律手段之【zhī】外,还可以通过政治【zhì】与【yǔ】外交手【shǒu】段威慑或惩戒日本排放核污【wū】染水的行【háng】为。只是目前国际社会【huì】对日本核污染【rǎn】水【shuǐ】排海计划的政治立【lì】场差异较【jiào】大,海洋这样的“公地悲剧”很容易【yì】被一些国家急功近利的现【xiàn】实【shí】需求所掩盖。

“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下【xià】,要制止日本的行【háng】为,需要【yào】一套集【jí】合政治【zhì】、外交与法律的组【zǔ】合【hé】拳。”罗欢欣说【shuō】,目前若【ruò】向国际法院或国【guó】际海洋法法庭申【shēn】请临时措施或提起诉讼,可能会在短期之内因【yīn】缺乏排海【hǎi】行为而难以【yǐ】获得实质证据,但纵【zòng】观【guān】历史,“乌【wū】拉【lā】圭河纸【zhǐ】浆厂案”与“莫【mò】克【kè】斯工厂【chǎng】案”等案件虽然未【wèi】能胜诉【sù】,却在国【guó】际社会产生了巨大影【yǐng】响【xiǎng】力,因而,起诉本身就可以给【gěi】日本造成外交压力和舆【yú】论【lùn】效应。

本报北京9-21电
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胡文利 来源:中国青年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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