头条:关于青年路等道路路侧临时泊车位收费运营的通告

2024-9-21 22:14:46来源:崇信发布

青年路【lù】(南起团结路、北至【zhì】滨【bīn】河东【dōng】路【lù】)槐荫路 (南【nán】起新西街北段、北至滨【bīn】河路西路) 道【dào】路标线已施【shī】划【huá】,地磁已安装,收费公示【shì】牌已设立,已具【jù】备收费运营【yíng】条件。我公【gōng】司【sī】将于9-21(星期一)上午【wǔ】8时正式收费运营。届时将按照(崇发【fā】改发[2022]111号)《崇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【guān】于《崇信【xìn】县【xiàn】城区机动车停放服【fú】务收【shōu】费标准(试行)》的批复》文件【jiàn】执行。


(资料图片)

一、收费标准

实【shí】行2+1模式。即【jí】:首小时内2元,后每小时加【jiā】收【shōu】1元,不足一【yī】小时按一小【xiǎo】时计【jì】费,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,次日8时重新计费【fèi】。

二、免收停车范围

1.各类停车设施在非营业时段;

2.临时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(含30分钟)的车辆;

3.对执行【háng】任务的军【jun1】 、警车辆和【hé】救【jiù】护车【chē】、救灾抢险车、邮递车、环卫车、市政设施维护修车【chē】及殡仪车等【děng】车辆;

4.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或优惠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请广【guǎng】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停车管理相关法规制度,按照施【shī】划车位【wèi】一车一位【wèi】规范停【tíng】车【chē】,严禁乱停【tíng】乱放一车【chē】占【zhàn】两【liǎng】位、占半位。对一车占两【liǎng】位不文【wén】明停车行为,我公司将【jiāng】按【àn】照双倍收【shōu】取,对占半位的【de】按照正常【cháng】停车收费,由此产生的停车费【fèi】用由【yóu】车主自行承担。非机动车【chē】、电动车、老年代【dài】步车请在指定区域【yù】停放。望广大车主周知并遵【zūn】照执行。

特此通告

崇信县智慧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9-21

来源:崇信县智慧停车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
编辑:崇信县融媒体中心/陈文翠

审核:崇信县融媒体【tǐ】中心【xīn】/富   强   戴鹏飞【fēi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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